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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论: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正确方针

1979-02-06来源:人民日报编辑:

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提出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建设一批现代化农林牧渔业基地;并改革现行农机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使上层建筑与农机化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这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的重大措施。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二十多年来,我国农机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农用工业初具规模,为各地农村提供了大量农机具;现在我国农村拥有的各种农业机械与六十年代初期相比,增长了几倍到几十倍,对发展生产起了显著作用。我们有了一支相当大的农机化队伍;还积累了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为今后搞好农业技术革命打下了基础。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农机化事业,无论在机器制造方面,在管理和使用方面,都还有不少严重问题,远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除了林彪、“四人帮”的严重干扰破坏之外,还在于我们过去受国内外条件的限制,未能全面认识什么是现代化农业,思想上还没有摆脱小生产习惯的束缚,没有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因此,三中全会针对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的方针和一系列政策措施。

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这不是一般工作方法的改变,而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步伐的新方针。不能象过去那样,到处都办拖拉机厂,都抢着生产主机,全面铺开,各行其事,造成产品型号杂乱,质次价高,坑农害农。我国工业基础薄弱,要把有限的资金和材料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中使用,搞好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保证以配套齐全、坚固耐用、物美价廉的现代化农业机器装备农业。农业机械也不能象过去那样,漫无目标地分散投放,又不保证供应配套农具和维修配件,以致农业机械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劳动力解放不出来,加重社队的负担,达不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千差万异,要按照区域化专业生产的原则,作好机械化的区域规划。国家的农业投资,必须重点用于建设一批商品粮、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和林业基地;特别要重视牧业基地的建设,改变过去重粮轻牧的片面观点。这些基地,可以是现有国营农场的扩大,可以是垦荒举办新的国营农场,也可以在人民公社联合的基础上兴办。这些基地,要装备先进的农业机械,集中使用,配套成龙,使之在生产上充分发挥作用;并且采取科学的生产方法和管理方法,力求做到省工高产。如果我们在几年之内,首先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上海和其他各省的一些全盘机械化试点县、国营农场,因地制宜地分别建成一批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都很高的农工商一体化联合企业,就可以依靠它们逐步解决城市人口用粮和副食品供应,大大减轻全国农民的负担,使他们有更多的余粮饲养鸡鸭猪牛羊和发展其他集体、家庭副业。这样,遭到“四人帮”严重破坏的我国农村经济,很快就会恢复过来。七亿农民经过一段时间休养生息,将以更大的积极性掀起建设农业现代化的新高潮。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大农业企业,是迅速改变我国农业生产落后被动局面的一项重大措施,走了这关键性的一步棋,我国国民经济的全局就都活了。

改变过去全面铺开、撒胡椒面的作法,有计划有步骤地使一些重点地区在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先走一步,将要在全国起极大的示范作用和促进作用,以点带面,一批又一批地相继实现农业机械化,这样波浪式地前进,我国就能以比过去快得多的步伐,有效地达到农业现代化的伟大目标。

集中力量首先建设好一批重点基地,不是说非重点的地区就不管了。重点基地毕竟数量有限,其它地区占了极大比重,如果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停滞不前,我国的农业依然上不去。因此,非重点地区都要抓紧解决好农业区域规划、农艺和农业机械化相适应等问题,抓好农机配件、配套农具供应和农机管理等工作,务必使现有拖拉机充分发挥作用。这些地区的农业机械化建设,还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发掘地方财政的潜力和集体经济的力量,根据各地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花钱少,收益快,增产效果显著;切不可去搞那种好高骛远、劳民伤财、形式主义的机械化。还应当特别重视农机科研和教育工作,抓紧培养人才,这是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一定时期内,有些地区还得靠半机械化和手工劳动进行生产,有关部门也应注意满足这些地区对半机械化农机具和小农具的需要。

几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出现一些老大难问题,长期不能解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及时地改变与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农机管理体制多头分散,没有形成统一的,不是空喊口号、而是实际办事的强有力的领导。在管理上单纯依靠行政命令,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一些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往往被淹没在无休止的扯皮和公文旅行中。广大农民和农机部门的同志对这种状况很不满意,都迫切要求改变旧的农机管理体制和旧的管理方式。现在,党中央已经决定恢复农业机械部。这是加强全国农业机械化事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消除目前存在的种种坑农、误农现象。我们要坚决执行党中央的这个决定,迅速而稳妥地完成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学会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管理经济工作,彻底洗刷官僚主义、事务主义和文牍主义一类的腐朽作风,把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过去一段时期,我国人民公社的农业机械,主要是依靠集体经济的积累购买的。这充分显示了广大农民大办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目前我国集体经济的力量还不强大,单纯依靠农业积累来实现农业机械化,步子必然很慢。因此,中央决定,今后拖拉机站的建立,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社队自己买机器,社队资金不足的,由国家贷款援助;一种是国家设立拖拉机站,为社队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这两种形式,目前还只能以第一种形式为主。这项改革必将进一步调动国家和集体两个积极性,使我国农业机械化的进度大大加快。

各地在试行中央决定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的矛盾。只要我们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从本本、条条出发,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指导,脚踏实地去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就一定能冲破各种阻力,克服困难,不断创造新的经验,取得新的胜利。

中央的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关键在于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如何组织落实。有些同志口头上也讲“集中力量”,干的却是“分散力量”。毛泽东同志说过:“集中兵力看来容易,实行颇难”,原因就在于领导者缺乏战略头脑,被复杂的环境所迷惑、支配,失掉自主的能力。要真正落实中央的方针,各级领导同志必须把“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还要克服说大话、空话的恶习。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采取有力措施,来保证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方针和一系列政策的实现。

(选自1979年2月6日《人民日报》第1版)